为进一步提高新乡市污水处理能力,推进污水处理事业市场化、产业化进程,经过多方努力,日前,新乡市与厦门水务集团就骆驼湾污水处理厂资产转让协议、特许经营协议正式签约。
据了解,市骆驼湾污水处理厂于2001年开工建设,2003年12月投产运营,日处理能力为15万吨。项目自投产以来,承担了新乡市市区卫河以南40平方公里范围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任务。为了更好地发挥该项目的污水处理能力,着力改善新乡市生态环境质量,努力实现节能减排,市委、市政府于2005年决定对该项目实行TOT公开招商转让,通过国内外公开招标,厦门水务集团以其雄厚的资金和技术实力一举中标。据悉,市骆驼湾污水处理厂资产转让协议、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市建委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把该项目交给厦门水务集团“新乡项目公司”接管运营,并给予28年的特许经营期。
在签约仪式上,副市长王保旺、市建委主任原建国与厦门市水务集团董事长铁志毅就骆驼湾污水处理厂资产转让协议、特许经营和污水处理服务协议进行了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