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落实,于日前重新修订该省"十一五"期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和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该规划提出,到2010年,每个市、县都要建成1座以上污水处理厂和1座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到今年底,福建省将建成污水处理厂39座,污水日处理总规模230.7万吨,污水处理率达62%;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23座,垃圾日处理总规模10125吨,垃圾处理率为91%。
到2010年,每个市、县都要建成1座以上污水处理厂和1座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到2010年,该省要建成污水处理厂87座,日处理总规模383.2万吨,确保实现全省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要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83座,日处理总规模28145吨,其中垃圾焚烧发电厂20座,日处理总规模13300吨,确保实现全省城市(含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
福建省为引导和扶持城市污水处理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城镇生活污水COD减排目标,于日前开展城市污水处理优秀企业评选活动,评出的优秀企业将颁发证书、牌匾、奖金。获得荣誉的企业,可在参与福建省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获得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