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从广汇集团获悉,新疆广汇拟定向增发的煤化工项目已于11月12日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同意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
2007年4月26日,广汇股份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拟利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20亿元投资煤化工项目”的议案,计划由广汇股份与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年产120万吨甲醇/80万吨二甲醚、5.5亿立方米LNG项目”,其中广汇股份持股比例不低于51%,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0亿元。目前,广汇股份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资料已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随着国际石油等能源价格不断创新高,近期国内二甲醚以及LNG价格出现大幅度提升,广汇集团高层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预测,如果按照80%的达产率计算,煤化工项目所产生的甲醇/二甲醚、LNG、副产品可创造年销售收入43.84亿元,年利润总额达34.5亿元。
双方约定在广汇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由广汇集团和广汇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办理与上述项目建设相关的审批手续,并负责煤炭、水、土地等关键资源的落实。
据了解,煤化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项目建设工期3年,预计于2009年6月完工。项目主产品为120万吨甲醇/80万吨二甲醚及5.5亿立方米LNG;副产品为石脑油、焦油、粗酚、中油、硫酸和液氨等共21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