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中国经济技术研究咨询有限公司日前正式发布了中国能源企业绿色评价体系。这一指数的出台将为能源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切实开展提供参考依据和度量方法。
据中国社科院博士、中国能源企业绿色评价体系课题组负责人崔民选介绍,该评价体系以能源企业绿色评价为目标层,以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循环利用、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五个一级指标为准则层,着力评价能源企业在节能环保方面的工作成效。其中,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循环利用是按照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原则定义的指标,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是参考评价指标。“资源利用”侧重基础资源开发和利用方面的评价;“环境保护”侧重生产过程中对污染控制过程的评价;“循环利用”侧重生产过程结束后对废弃污染物排放、处理方面的评价;“经济效益”只作为一般性参考评价指标;“社会责任”指狭义社会责任,主要包括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两个方面。为客观科学评价起见,综合考虑能源行业细分情况以及各项指标的适用性,该评价体系将能源企业分为煤炭开采、焦炭、原油开采、石油化工、火电以及新能源6个子行业,针对其行业特殊性,分别选取数十个典型二级指标作为指标层,建立评价体系。
据了解,我国将资源环境核算纳入国民财富核算的绿色GDP核算体系研究工作迟迟未能落实。从目前的情况看,绿色GDP统计面临的技术挑战主要来自技术方面,即资源环境核算体系不够完备。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污染损失难量化;第二,统计指标不规范。对资源环境的核算,许多国家早已有之,而我国一直缺乏自己的资源环境核算体系。中国能源企业“绿色指数”应运而生。它将环境保护的各项指标细化、量化,变为可测量、可观察的“物化存在”,为能源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的资源环境核算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参考指标和评价依据。
该评价体系是有关专家学者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国家环保局、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国际环境资源监管机构等有关单位领导和专家的鼎力支持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国家能源“十一五”发展规划》精神为指引,以《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煤炭污染物排放标准》、《煤炭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年检办法》、《国家环保总局清洁生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为依据,以相关大型能源企业的操作实践为依托,经过长期理论跟踪、精心设计而形成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