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近日制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到明年底完成所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预计全市将新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项目64个,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160万吨/天,新建、改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均具备除磷脱氧功能,尾水排放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同时,在太湖地区禁止销售、使用含磷洗衣粉。今年底,该市所有污水处理厂都要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装置,与环保部门联网,保证稳定达标进行。今后,苏州将实施城市排水许可制度,对污水管网覆盖地区实行强制接管,集中处理、集中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