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省淄博市环保局获悉,日前,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了淄博市政府面向国内投资商非公开发行30亿元治污减排专项市政建设债券的议案。
按照该《议案》,此次发行的债券,由淄博市政府授权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作为统发统还的发债主体,面向国内投资机构非公开发行,发行期限10年,利息5%左右。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治污减排项目建设。
为确保如期偿还该项资金,淄博市拟设立偿债基金,并将偿债基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归还债券本息。资金来源为区县和市级预算内资金、用于治污减排的专项支出、污水处理厂等转让收益、污水处理费提价新增收入、中水回用收益、实行阶梯水价所得收益以及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土地增值收益、资产运营收益等。
据了解,目前,债券发行主体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增资、财务审计、资信评级等工作已全面完成。主承销商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公司的债券发行方案,已经进入收尾阶段。
此前,山东省潍坊市政府也印发了《申报发行治污减排专项债券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该《方案》,该债券发债额度为50亿元人民币,债券还款期限15年左右。
潍坊市已经确定潍坊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和潍坊市投资公司作为两个承债主体,募集的资金分别投向中心城区的9个治污减排项目和12个县市区的30个治污减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