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公告,公司将出资36.59亿元向控股股东中石化集团公司收购湛江东兴等五家炼油企业的股权及63座加油站的经营权。
中国石化表示,这五家炼油企业年炼油能力合计800万吨,本次对63座加油站经营权的收购将理顺油品销售体制,完善公司的成品油零售网络,提高成品油销售能力。
2007年12月28日,中国石化和集团公司签署了三份《股权转让协议》,分别约定:集团公司将其持有杭州炼厂100%的国有产权、扬州石化59.47%的国有产权以及湛江东兴的7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中国石化。
同日,扬子石化和集团公司签署了两份《股权转让协议》,分别约定:集团公司将其持有泰州石化100%的国有产权和清江石化100%的国有股权全部转让给扬子石化。上述转让完成之后,中国石化将分别持有改制完成后杭州炼厂100%的国有股权、改制完成后扬州石化59.47%的国有股权以及湛江东兴75%的股权;扬子石化将分别持有清江石化100%的国有股权和改制完成后泰州石化100%的国有股权。
此外,中国石化还与销售实业公司签署了《经营权转让协议》,约定销售实业公司将其在10处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合法经营权、49座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的合法经营权及4座高速公路出入口加油站的合法经营权全部转让至中国石化。
公告介绍,本次拟收购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07年9月30日净资产的预评估结果为36.59亿元,其中,国有股权/产权转让价共计28.24亿元,63座加油站经营权转让价为8.35亿元。
截至2007年9月30日,五家炼厂总资产为84.72亿元,总负债63.46亿元,净资产21.26亿元,1-9月净利润2.32亿元。
其生产经营情况为:综合加工能力800万吨/年;1-9月份共加工原油427.73万吨,生产汽煤柴油265.82万吨。
公告介绍,五家炼油企业从事原油加工和石化产品的生产业务,炼油能力合计800万吨/年。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经验。本次对63座加油站经营权的收购将理顺油品销售体制,完善中国石化的成品油零售网络,提高成品油销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