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平能21日发布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前收到通知,赤峰市经济委员会拟将所持有平庄煤业集团51%的国有股权转让给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转让价格为20.91亿元。
公告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国国电集团将持有平庄煤业集团51%的股权,通过平庄煤业集团间接持有ST平能股份,中国国电集团将成为ST平能的实际控制人。
按照国家关于国有股权公开转让的规定,赤峰市经济委员会于1月18日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发布了将所持有平庄煤业集团51%的国有股权进行转让的公告。至征集截止日2月19日,只有一家公司即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表达了受让平庄煤业集团股权意向。
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已经赤峰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双方于2月20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赤峰市经济委员会为平庄煤业集团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拥有平庄煤业集团公司100%的股权。
双方协商同意,于2008年春季由国电蒙能公司在赤峰市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的煤化工项目。按双方约定时间开工建设林东至白音华铁路及元宝山区热电及林东电源项目。
平庄煤业集团本部矿区面积210平方公里,煤田面积81平方公里,目前煤炭生产能力为1300吨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