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下午,四川省环保局副局长谷声文率验收组来到攀钢,对攀钢2项限期治理环保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验收通过的意见。攀枝花市政府副秘书长、(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邓民新出席验收会。
根据四川省政府对攀钢限期治理环保工程有关项目的要求,从2007年开始,(集团)公司先后实施了攀钢2号高炉除尘系统改造、炼钢厂老转炉地下料仓除尘系统改造,并陆续竣工投入试运行,年减排粉尘总量分别为7000吨、142吨。去年8月份,攀钢1号高炉除尘系统改造等5项限期治理环保项目已通过四川省环保局的竣工验收。
根据攀钢提出的验收申请,在攀枝花市环保局、经委组织进行检测和预验收的基础上,26日,四川省环保局、省经委组成验收组对攀钢2项限期治理环保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当日下午,验收组对炼钢厂老转炉烟粉尘改造等项目进行了实地查看和验收。在验收会上,验收组一致认为,攀钢2项限期治理环保项目工艺合理、运行良好、污染治理效果明显,能够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符合环保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