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项目建设年度考核“不合格”,责任单位将被取消当年评优资格,镇办将被“黄牌”警告。11日,从石狮市召开的近海水域污染治理及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上获悉,石狮市有9个污水处置或尾水回用工程将在年内完成立项或完工,而落实环保责任追究制度,更令项目责任单位不可小视。
今年,石狮市计划实施27个项目,投入资金1.39亿元,其中被列为泉州市督办的项目24个,资金投入约1.3亿元。而污水处理体系建设成为工作重点之一。据项目计划,这9个污水处置或尾水回用工程分别为:祥芝、鸿山、锦尚、永宁4个镇的污水处理工程,年内将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和工程招标前期准备工作;中心市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回用工程,建成后回用处理能力将达5万吨/日,上半年将完工投入试运行;石狮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首期工程将在年内开工建设,污水处理能力达2.5万吨/日;石狮市华丰、华联两家漂染厂年内将完成并入石狮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系统并网工程的管道铺设;中心市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年底前完成土建工程;东、西排水沟截污工程,将在年内完成沿线70%%截污管道的铺设。
“这9个污水处理项目属于泉州市24个督办项目。为保证工程质量,石狮市创新工作机制,将落实环保责任追究制度。”市府办有关人士介绍说,项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呈报市委、市政府,对项目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各镇办承办项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将给予“黄牌”警告,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必须向市政府作书面检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