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中心居住区建设污水处理站既是我区为群众办理的实事之一,是一件惠民工程,更是一项环保工程,关系到农民群众生活环境的改善,也关系到全区水环境的治理,是一项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大事。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怀和支持下,区、镇严格办理土地征转手续,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招投标手续,严格按照规范的建筑市场秩序进行推进,聘请专业监理公司实施工程监理。
此项工程由区、镇投资进行建设,主要处理居民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为1500立方米,占地面积2400平方米。经过处理后的水达到CB18918—2002中的“水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可以用于农业浇灌、小区绿化和水产养殖。该站建成后,具有技术先进、易于控制、高效节能、运行管理简便、布局合理、结构紧凑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