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工程是由国家投资和省、市、县自筹资金建设的一项政府重点工程,总投资380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2000万元,自筹1806万元,2007年11月由省发改委批准立项,建设日处理污水一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其中中水回用5000吨。工程建设期限为2年,于2010年10月竣工。处理过的中水可达到国家农灌水标准,用于农田灌溉和进行城区绿化。
该工程是由国家投资和省、市、县自筹资金建设的一项政府重点工程,总投资380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2000万元,自筹1806万元,2007年11月由省发改委批准立项,建设日处理污水一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其中中水回用5000吨。工程建设期限为2年,于2010年10月竣工。处理过的中水可达到国家农灌水标准,用于农田灌溉和进行城区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