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三年,我省将全省规划建设96座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其中,济南规划新建6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总投资约7.5亿元。
今天,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监察厅召开会议,公布了我省2009年至2011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我省将用3年时间规划建设96座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到2011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都要建成1座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场(转运站)。
其中,济南规划新建的处理工程为:济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济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商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济南第三生活垃圾处理场、章丘市第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平阴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其中,济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计划投资4.5亿元,章丘市第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投资1.2亿元。6处工程投入使用后,日处理生活垃圾规模将超过4000万吨,其中平阴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必须在今年9月30日前竣工投产。
今后3年,全省要新建扩建50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形成150万吨/日处理能力,建设3000公里污水管网,济南、青岛两城市污水将在2010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据悉,从今年开始到2011年,我省将对列入三年建设规划年度新开工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建设项目,按100吨/日处理规模给予100万-300万元奖励。凡已建成正在调试的将限期转入正常运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主要责任在地方政府,市长、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责任单位是各级建设或城管主管部门。下一步,我省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没有按期完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以及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环境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