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江苏省发改委以苏发改工业发〔2007〕752号文核准陶氏化学(张家港)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醇醚项目。
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2万吨醇醚生产能力。主要建设内容:利用美国陶氏化学公司的技术,建设年产12万吨醇醚生产装置及配套辅助设施;新增建筑面积合计13450平方米。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次增资新增总投资9860万美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060万美元,建设期利息800万美元,流动资金1000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3290万美元,全部由陶氏化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其中以其在中国境内投资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利润以人民币出资5000万元,其余部分以美元现汇方式出资。总投资与注册资本的差额部分由投资方自筹解决。
项目建设位于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配套区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南京路西侧(原厂区内),用地规模应控制在4.3826公顷内。项目建设期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