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必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正式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2、合同的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后一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该合同存在由于市场情况发生急剧变化,客户要求暂停或终止合同的风险。
4、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说明:本公司与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上述总承包合同系日常性经营行为,对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5、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项目硫回收装置(二期)总承包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将对本公司拓展同类市场份额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买方: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1)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煤制天然气及焦油、石脑油、粗粉、硫磺、硫铵的生产、销售,煤化工技术咨询,设备检修 一般经营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注册地址: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达日罕乌拉苏木
(2)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曲思秋
注册资本:6624.4056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凭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外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压力容器设计、压力管道设计、工程总承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购销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打字、绘图晒图、复印、计算机软件开发与应用,机电设备(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自动化仪表的销售及维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建筑及装饰材料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证后经营)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22号
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本公司2008年没有与买方发生类似交易,2009年-2010年情况如下表: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往的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本公司认为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按期支付款项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硫回收装置。
2、合同金额:6819.70万元人民币。
3、结算方式: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照进度支付合同款。
4、履约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后一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
5、协议签署时间:2011年3月25日
6、协议生效条件:本合同必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正式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7、违约责任: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本公司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本公司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本公司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本公司承担合同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由于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本公司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本公司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修理、更换,但本公司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紧急部件,本公司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总承包合同总价为6819.70万元,占本公司上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38.18%。该合同的履行对本公司2011年度及以后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2、本公司与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上述总承包合同系日常性经营行为,对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项目硫回收装置(二期)》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