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等16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海归”不受编制、户籍和工资总额等限制
记者今天(30日)从人事部了解到,今后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不受编制数额、增人指标、工资总额和出国前户口所在地的限制。
这个规定是由包括人事部在内的16家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中作出的。据了解,该《意见》分别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报酬、申报项目、职称和职业资格评定、知识产权保护、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入出境和居留便利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按照《意见》规定,今后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报酬应与其本人能力、业绩、贡献挂钩;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可参照其学历、学术或专业技术水平直接聘任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受本人任职年限、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等限制;对特别优秀、国内急需的高层次留学人才,人事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资助专项经费;高层次留学人才入出境及居留将享受一系列便利条件。
人事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年底,我国各类出国留学人员总数达106.7万人,留学回国人员总数达27.5万人,其中,2006年回国人员总数为4.2万人,比2005年增长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