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秦德文提出增加国家公务员工龄工资的建议,由政策规定的每年1元提高到每年5至10元。他认为,目前每年1元的标准不能与社会经济发展保持同步,增加工龄工资有利于淡化官本位观念,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可类比于技术职务工资,弥补工资总额中“经验工资”的不足。
沙龙在座:
郭国庆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王晓虹 外企人力资源运营总监
胡明麟 国家机关公务员
乔 辉 西门子北京国际交换系统有限公司销售部职员
●郭国庆:我同意这个建议,应该适当提高工龄工资,肯定工作经验的价值。国家公务员工资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部分组成,其中职务与级别工资占64%,基础工资占34%,工龄工资仅为2%。10年来,公务员工资改革已达4次,其中职务工资、级别工资都有所调整,增幅较大,工龄工资却一直没有改变。
目前,工龄工资的执行标准是1993年《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工龄工资按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确定,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一元,一直到离退休当年止”。
应该说,增加公务员工龄工资是合理的。从1993年到2002年,国家财政收入从4000多亿元增长到了1.6万亿元,加上这些年的通货膨胀,公务员工龄工资每年1元的标准确实太低;工龄工资所占比重太小,不能充分体现公务员随工作年限增加、经验丰富、熟练程度提高带来的更高报酬,不能完全使公务员发挥潜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现行工龄工资政策,还容易造成公务员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产生惰性。
薪酬留人是事业留人的基础。现在公务员从招聘、录用、任用到解聘都逐渐实现了市场化,公务员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国外资本将大量涌入,跨国集团实行人才本土化的战略,肯定会招揽大批人才,其中就包括国家公务员。近年机关事业单位大幅度精简,公务员数量减少了一半,工作量增加了,在这种情况下,给公务员提高待遇,有利于留住人才,发挥他们的作用。
●王晓虹:我认为,政协委员提出增加公务员工龄工资的建议,不是一个数额多少的问题,反映的是迫切完善公务员薪酬制度的呼声。
提高工资,作为企业激励员工的一大法宝被广泛采用。但是,仅靠提高员工收入就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吗?
国外现代薪酬设计除了基本薪资、津贴、加班补助、奖金以及利润分享、股票认购权等直接薪酬,还应包括保健计划、非工作时间的给付,以及参与决策、承担较大的责任、个人成长的机会以及较大的工作自由、活动的多元化丰富化等非物质报酬。
过去,我们的企业往往提供物质报酬多一些;今天,非物质报酬则构成了薪酬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没有比让一个人能量释放和自我实现更强大的激励了,压力、责任、上升通道也是薪酬,而且是最有价值的。
当然,外资企业也有工龄工资,数额是10元或更多,但越来越多的员工更看重非物质报酬的重要性,看重企业是否给员工提供机会,让他们成为想成为的那种人。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就在于激发员工的潜力,使之转化为实际的工作业绩。
如何完善公务员薪酬制度,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提高公务员工龄工资,解决的是物质报酬中很小的部分,人们的目光不该仅停留在这一点上,而要尽早注意到非物质报酬的重要性。工龄工资增加多少是其次,重要的是人们在完善薪酬制度的道路上,又进行了探索。
●胡明麟:我快退休了,在教育机关工作了30多年,每个月的工资也就是1000多元,工龄工资的30多元,在北京打一次出租车就没了。我儿子在民营企业工作,收入比我高多了。
人们常说,不能一切向钱看,但是现在,工资从某种意义上,实际就是你价值的一种体现。前几次公务员涨工资,涨的是级别工资和职务工资,十年没有涨工龄工资了。在机关里,有级别、有职务的人毕竟是少数,许多人工作多年,位置难以得到升迁,收入没有大的提高,工作热情和动力难免受到影响。
我是60年代的大学生,知识积累、工作经验比较丰富,但机关不像企事业单位,没有“技术职务工资”,这方面的价值可以说无从体现。
因此,我非常赞同秦德文委员的建议,国家提高公务员工龄工资,无论涨几块钱,都是一种追求公平价值的体现,肯定的是工作年龄所代表的价值。
●乔辉:我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两年了。现在每月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月奖、固定补贴、子女费、房贴、保险、代扣款、组织费、公司税、个人税、公积金,大概4000多元,年底还有年终奖和服装费。
现在是竞争社会,公司给我们富有挑战性的工作,以及与业绩挂钩并随市场调整的薪酬。外企不讲究论资排辈,最好的业绩、最突出的员工才能得到最好的报酬。销售部的员工表现突出时,公司会立即奖励我们,方式包括晋升、给予激励、额外报酬、红利、更高头衔等。
外企的优势在于有一整套科学规范的薪酬制度,公平的奖励原则和日益完善的福利待遇。如果只注重工龄,不注重个人能力,刚刚大学毕业的年轻人还没看门的老大爷工资高,这样的单位年轻人一定不愿去。在我心里工龄工资值不了多少钱,岁月不代表什么,只有能力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