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天津市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均保持在89%左右。据去年9月初统计,本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89.27%,实现就业人数81271人。其中研究生就业率为94.42%,本科生就业率为90.97%,专科(高职)毕业生就业率为86.59%。另外,2006年外地院校毕业生共来津13098人。本市去年实现就业大学生约为10万人。
2007年预计本市普通高校毕业生总数10.4万人,其中研究生1.1万余人,本科生4.5万余人,专科(高职)生近4.8万人。2007年本市高校毕业生总数比2006年增长14%左右。外地院校天津生源毕业生预计1.7万余人。今年本市将确保毕业生就业率基本稳定,实现就业人数的稳步增长。
市教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日前下发《关于做好我市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本市将采取多项措施,力保今年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超过去年81271人的目标。
下基层户口职称都有优待
今年,本市将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凡到农村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相应职务,或作为乡镇党委、政府驻村联络员。在乡镇以下第一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不执行见习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工作。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要与国有企业员工一视同仁。对没有建立集体户口的企业,高校毕业生可以在其亲朋处登记家庭户口,也可在公安机关批准的教育、人才、劳务机构登记集体户口。
搞创业小额贷款资金支持
今年本市将加大对大学生的创业支持和服务。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在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前提下,可以向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
去实习基地给生活费补贴
今年本市要将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扩大到100家,年见习规模达到2万人。对在基地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费补贴。
未就业毕业生可享临时救助
今年本市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就业再就业工作体系,实行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各类人才和职业中介机构登记求职,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就业服务。
对毕业后未能就业的,可在9月1日后到户籍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部门和人事部门应免费提供专门的就业服务,组织其参加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
高校毕业生因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民政部门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就业率与招生计划挂钩
今年起,就业状况将作为高校本科教学评估一级指标、高职院校和独立学院教学评估的核心指标,将就业率与年度招生计划适度挂钩,对就业率作假的高校实行“一票否决”。
今年是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服务年,本市将投入200万元用于高校毕业生招聘网络建设,为网上招聘、求职搭建平台。本市还要对就业困难的重点人群进行积极援助,加强对经济困难学生,身体残疾求职困难的毕业生的服务;对高校毕业生中的孤儿和零就业、单亲、低保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经过劳动部门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综合运用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予以托底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