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原因促国家机关大规模招录法律人才
11月2日是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的最后一天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的小刘还没想好该报哪个职位。
小刘如此犹豫并非是无从选择,而是因为选择太多。
小刘学的专业是刑法。他告诉记者:“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发布后,我和我们班的同学都很高兴,今年可供我们刑法专业学生报考的职位很多,从10月23日报名第一天开始我就琢磨报哪个职位更好,结果挑花了眼,到现在都没想好该报哪个。”
北京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专业研究生小田则在报名第一天就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最高人民法院。“这次最高人民法院招这么多人,我感觉很兴奋,法律专业的学生还是比较吃香的。”小田告诉记者。
记者注意到,法学(法律)类专业已经成为今年招考职位所设的职位数量和招考人数最多的热门专业,可供法学(法律)类专业人士选择的职位数多达1134个,招考人数2578人。
除最高人民法院招录160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招录20人、公安部招录29人、司法部招录10人外,其他各机构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也非常大,招考法律专业人才的领域十分广泛。其中,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招考法律类专业人士所占比重最大,共有683个职位可供法律专业人士选择。
“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这说明中国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时期,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理念深入人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栋说,以前,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就业一般就是去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现在不仅政法机关通过招收法律人才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立法机关、行政机关也开始广泛招录法律人才。
王成栋认为,国家机关对法律专业需求高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正在由机械法治、形式法治向实质法治转变,法律逐渐变得精细化、专业化,以往依靠简单的法律知识和技巧就能从事的工作,现在需要更精深、专业的法律知识。其次,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后,国际、国内对国家公权力机关的要求更高,国家行政机关越来越强调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需要补充大批法律专业人才,为政府决策、施政提供法律支持。另外,现在各个社会领域都需要由法律来调整,人民群众对他们自身权益的追求与维护也对国家公权力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依法行政理念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就需要大量的从事公务员岗位的人具备法律基础,在行政过程中知道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该怎样去执法。因此,在近年的公务员考试中,法律专业人才愈加受到青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林嘉说。
“国家公务员考试对法律专业人才需求数量最多,直接体现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锋认为,随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会需要更多法律人才。比如最高人民法院今年招录达160人,这就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审判职能的需要。
“这也说明我国的法治环境越来越好。”郭锋说,十七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逐渐为广大社会公众所知悉。经过社会各个方面多年的努力,法治观念已经成为全社会的主流思想,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已经成为全国人民的共识。良好的法治环境在客观上促进了法治需求的增强。
“国家机关大量招录法律人才这种现象的意义不容小视,这必将加速我国依法治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对全民族法律意识、法律水平提高会有推动作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大福音。”王成栋说。
林嘉欣喜地告诉记者,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推进,需要大批优秀法律人才,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法律人才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这恰恰也表明了我国法学教育的前途是光明的。
法律知识考查力度逐年加大有着深刻背景
夜幕已经降临,北京林业大学第二教学楼208室灯火通明,挤满了前来听取“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解读”讲座的人。
“今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常识判断部分仍像去年一样,只考查法律常识。”公务员考试辅导专家李永新话音刚落,原本安静的教室一下子骚动起来。
据介绍,早在200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中对常识判断部分的要求就改成了:“主要测查应试者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涉及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等。”而在以往,大纲对此的表述是:“常识判断部分涵盖法律、政治、经济、管理、人文、科技等方面。”
2008年大纲中的常识部分仍然延续了2007年的要求。“虽然大纲中没有明确地说常识部分不考查法律知识以外的其他内容,但事实就是如此。去年没考,今年应该也不会再考。”李永新对记者说。
近几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中法律部分资料显示,2003、2004年法律部分的比重相对而言还不是很高,但2005年便有了量上的大变化,无论一类还是二类在比重上都首次突破了50%,而在2006年的二类试卷中,法律常识在整个常识判断中达到了五分之四,直到2007年常识部分全部都是考查法律知识。“由此可见,近年来国家对考生法律知识的考察力度明显加大。”专家分析说。
“实际上,我们国家一直都很注重考查报考国家公务员考生的法律知识。”公务员考试辅导专家张永生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法治社会首先要达到的就是政府守法,而政府行为最终是靠公务员来体现的,只有在公务员具备了良好的法律素养的情况下,才能够做到政府守法,从而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打下良好的基础。”
北京林业大学国际贸易专业学生曹亚军告诉记者,他对于在公务员考试中增加法律知识的比重丝毫不感到意外。“这说明法律在我国的地位越来越高,就像我自己虽然不是法律专业,但除了必修的国际贸易法之外,我还辅修了法学,在未来的中国社会中需要法律知识的地方越来越多了,多学点这方面的知识没有坏处。”
“现在是法治社会,每个人都要依法办事,这是社会的大趋势。公务员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是最起码的要求,从这点看,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加大法律知识的比重还是很有道理的。”北京林业大学学生郑晶说。
张永生认为,2007年法律知识全部覆盖了试题的常识部分并不是偶然现象,它除了体现出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外,也在试题设计上更为科学,将考察范围缩小到法律知识,能使考生的复习方向更为明确和具体,另外这些具体的法律知识对于公务员的实际工作来说也更有实际意义。
采访中,很多非法学专业的报考者表示,他们对法律常识的考查加重“有点憷”。
专家解释说,虽然公务员考试涉及的法律很多,但并非是专业性考试。因为公务员考试是能力考试,侧重法律的运用考核,考查的是运用法律条款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记者 刘宏)
据了解,不仅是国家公务员考试,一些省市公务员考试也逐渐加大了对法律知识的考查力度。去年浙江省的公务员考试常识部分的25道题中有20道是法律常识;山东省和黑龙江省等的公务员考试试题中的法律知识比重也都呈现出增多的趋势。
江西省在去年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为增加法律知识在行政职业能力考试中所占比重,作出将公务员考试中法律知识比重由原来的15%提高到20%的决定。
江西省人事厅公务员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项规定是在国务院要求提高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建设法治政府步伐的政策背景下制定的。加大对考生法律知识的考查力度对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大有好处。” (刘宏 整理)
推动依法行政之呼唤建设法治政府之需求
自从“依法治国”被确定为我国的治国方略以来,“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已成为共识。依法行政不仅要有健全的公务员制度,更要有高素质的公务员。而法律意识是公务员的基本素质。因为公务员代表政府的形象,其法律意识水平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政府的信任。
今天的报考者,或许就是明天的执法者。国家公务员考试“青睐”法律,对于准备跨入公务员行列的人来说,无疑起了良好的导向作用。
自从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出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步伐明显加速。目前,我国法治政府的框架变得更加清晰。
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实施,更是标志着公务员管理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90%以上的法律法规属于行政法规,都要由政府机关各个部门的公务员来执行,这就要求公务员自身要具有很强的法律意识,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能够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来规范和管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各种事务。
但从现实中不难发现,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仍然是影响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因素。
公务员的整体素质高低直接取决于公务员的引进渠道,因此,国家公务员考试“青睐”法律,对于推动公务员队伍素质的改善,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