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一些单位的员工实行了年薪制,不少人不知道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近日解释说:应实施每月预扣,年底汇算清缴的办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首先进行每月预扣。将一次性奖金(数月奖金)进行分摊,归集到所属月份,与所属月份正常的工资、薪金所得汇总后确定适用税率。然后根据该税率,把一次性奖金与当月B9工资、薪金合并做为应税收入,计算税款。例如,某人2003年8月的应税收人为200lO元,可减除的费用扣除标准及四项社会保险基金为1300元,当月发放2002年度奖金18000元,则计算过程如下:平均每月分摊奖金18000/12=1500元;根据2000+1500-1300=2200,查找税率为15%;预扣(2000+18000-1300)×15%-125=2680元;然后在年底汇算清缴。具体清算方法如下:[(全年总收入一实际交纳的四金一费用扣除标准×12)/12x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12一平时已纳税款=年终应补税款。清算时间为次年3个月内。
对于1年中途扣缴义务人改变或工作不满一年的纳税人,清算方法是:[(该年实际收入一实际交纳的四金-费用扣除标准x实际工作月数)/实际工作月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实际工作月数一平时已纳税款:应补税款。对于中途扣缴义务人改变的纳税人税款清算时间为扣缴义务人改变的次月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