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0年毕业后分到一个国有单位,现在还处于见习期。我一直有辞职的打算,但对究竟什么时候辞职一直犹豫不决。有几个问题困惑了我很久,想向您请教:
1.我现在的户口是集体户口,如果辞职的话,户口和档案将被放到哪儿?
2.和转正以后辞职相比,见习期辞职有哪些不同?
3.什么样的情况下,单位会不批准辞职?
4.如果我愿意交违约金,单位就一定会批准辞职么?
5.如果我擅自离职,被单位除名,我的档案会在哪儿?
答:现就您咨询的上述问题一一作答,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1、在见习期内辞职,会有两种可能,一是档案被转移到街道或被原单位以种种理由而扣押,户口继续存放在原单位,或者单位要求您自己寻找接受保管单位;第二种情况是,单位以您见习期不合格为由将您的档案或户口关系退回学校,再由学校打回原籍(此种可能性较小)。
2、见习期满后辞职,则不存在第二种结果,且您已经转正,有可能继续保留国家干部身份。
3、单位不批准的理由会很多,任何一个理由都可能成为拒绝的理由。
4、如果您主动承担违约责任,从法律上讲,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否则您可以提起申诉。
5、按照国家规定,被单位除名后,您的档案应当转移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但是也不能排除单位扣押您档案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