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陈熙同发布了2013年春季全国质检系统农资打假工作和典型案例有关情况。
2013年春季,全国质检系统以化肥、农药为重点产品,以“农资打假下乡”、“质检利剑”行动、重点区域整治为工作抓手,全面开展农资打假工作。截至4月底,全国质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11075人次,进入乡村13687个,进入农户44947个,抽查样品15743批次,受理农民投诉举报748起,查办农资案件1489起,货值4983.3万元,其中大案要案19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7起。减少农业生产损失4570万元。
此次行动,质检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积极措施:一是深入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行动。发挥技术执法优势,对各辖区内使用较多的农资开展免费检测。在田间地头设置公示板,公布农资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识假辨假知识和化肥“两公开”企业销售网点,接受农民咨询和举报。二是大力开展“农资打假利剑行动”。重点打击化肥产品有效养分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和无证生产化肥、农药等违法行为。共执法抽查化肥2783批次,检出不合格化肥621批次,查获假劣化肥6798吨,货值141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起,查获假冒化肥包装袋5180条。三是重点开展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湖南、贵州、新疆等7个省(区)确定13个农资重点区域开展整治,涉及化肥、农机、滴灌带3种产品,共307家生产企业。
下一步,质检总局将推动各地质监部门继续深挖案件线索,严查农资违法案件;对确定的重点农资区域性质量问题开展区域整治;强化案件会商评析,提高农资执法打假工作有效性。
会议通报了10起2013年春季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其中与化肥相关的有7起,分别为:
一、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质监局查处贵州福泰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农业用碳酸氢铵冒用质量标志案。3月18日,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质监局对贵州福泰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销售冒用质量标志的农业用碳酸氢铵2400余吨,货值金额125万元。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湖北省质监局查处武汉万邦化肥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复合肥料案。3月11日,湖北省质监局对武汉万邦化肥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涉嫌质量违法复混肥料202吨,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货值59万元,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湖南省质监局查处岳阳亚威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假劣复混肥料案。3月27日,湖南省质监局对岳阳亚威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复混肥料138.17吨,货值金额21.7万元,并且有两种复混肥料养分含量经检验严重不合格。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质监局查处广西来宾市百多利肥业有限公司生产劣质复混肥料案。3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质监局对广西来宾市百多利肥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涉嫌质量违法复混肥料150吨,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货值18.75万元。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湖北省荆门市质监局查处荆门沙洋绿桥化肥公司生产不合格复混肥案。3月11日,湖北省荆门市质监局对沙洋县绿桥化肥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涉嫌质量违法复混肥料150.4吨,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货值19万元。目前,案件正向移交公安机关过程中。
六、湖北省荆门市质监局查处湖北粮力宝肥料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复合肥料案。3月11日,湖北省质监局联合荆门市质监局对位于湖北粮力保肥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涉嫌质量违法复合肥料161.72吨,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共计23.6万元。目前,案件正向公安机关移交过程中。
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质监局查处张加照无证生产及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案。3月11日,贵阳市南明区质监局对南明区小碧乡小碧村一化肥加工点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加工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复合肥,现场查获涉嫌质量违法复合肥料83.65吨,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19.2万元。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强化制度 提升化肥质量
质检系统不仅深入基层大力打假,让假冒伪劣化肥无处藏身,而且高屋建瓴,着眼于更高层次的制度化建设,着力提升化肥质量。今年春耕期间,国家质检总部就连续出台了两项与化肥相关的制度,体现了对化肥质量的高度重视。
4月上旬,国家质检总局下发通知,对电线电缆、儿童用品、学生文具、车用汽柴油、林木制品、化肥、节水产品、建筑防水卷材8类产品的质量提升行动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
此次质量提升行动,将加大重点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力度,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依法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格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提高生产许可准入门槛,修订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建立质量提升信息平台,开展区域综合整治,全面落实分类监管措施,推动建设质量提升示范基地等多种措施,督促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产品质量总体水平。
在化肥产品质量提升方面,将继续支持鼓励集中产区培育打造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同时组织修订《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总局将组织各地开展化肥联动抽查,严查质量违法行为。要按新的许可条件重新审查清理获证企业,并对2012年抽查不合格的化肥企业,特别是被总局约谈的55家严重不合格化肥企业进行跟踪检查;要深入落实化肥分类监管制度,对已实施分类的复混肥、磷肥等获证企业,抓好措施制定工作,实施动态监管。
接着又于5月中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2013年第60号公告发布了新修订的《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复肥产品部分)》,将缓释肥料、控释肥料、硫包衣缓控释复肥、脲醛缓释复肥、稳定性复肥和无机包裹型复肥等肥料品种纳入工业生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自1984年起,国家将磷肥和复混肥料两类肥料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未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不得生产和销售该类产品。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实施细则,目前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磷肥产品包括过磷酸钙、钙镁磷肥、钙镁磷钾肥、肥料级磷酸氢钙四个品种。
此次修订后,实施细则中的“复混肥料产品”变更为“复肥产品”;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品种,在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4个申请单元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类型复肥”1个申证单元。
在“其他类型复肥”申证单元中设立缓释肥料、控释肥料、硫包衣缓控释复肥、脲醛缓释复肥、稳定性复肥和无机包裹型复肥6个肥料品种。
根据2013年第60号公告,新修订的实施细则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复肥生产企业申办生产许可证的按新版细则执行。生产销售新纳入生产许可的缓释肥料、控释肥料、硫包衣缓控释复肥、脲醛缓释复肥、稳定性复肥和无机包裹型复肥6种肥料的生产企业应当向省级质量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发证或增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将适时发布无证查处公告。
化肥移动检测车成今年春耕新亮点
4月23日,质检系统国内首台超大型移动实验室检测车在黑龙江省五常市正式投入使用,为农户免费检验化肥,助力护农“春雷行动”。
在五常市背荫河镇“春雷行动”免费检验化肥现场,农户们手提刚刚买回的化肥,在检测车前排起长队。工作人员介绍说,这个移动实验室内部使用面积达34平方米,可根据任务不同搭载相应的化验仪器,能在30分钟内检测出化肥结果。仅23日一上午的时间,便有近50份化肥检测结果反馈到了农户手中。
市场普遍为化肥移动检测车叫好。这对农民来说,真正体现了快捷方便,送服务上门,这是质检系统为农民做的实打实的一件大好事。过去农民对购买的化肥有疑问,一般要送到县上去检测,因为一般只有县级以上的质检部门才有检测机购,并且往往还难及时拿到结果。农民觉得很麻烦,费时费力费钱,所以除非种植的作物出现了绝收或严重生长不良等严重后果,才会把化肥送去化验检测,一般情况下就将就过去了,这也为假冒伪劣化肥提供了生存的土壤,使得假冒伪劣化肥屡禁不止。现在呢,有检测车送上门来,农民在家门口就可对化肥进行检测,并且半个小时就有结果,大大方便了农民,给农民把好了化肥使用关,同时也有助于农民在购买到劣质化肥后及时进行维权,这对那些售卖假冒伪劣化肥的不法厂家和商贩也是一种震慑。这是化肥打假扶真的一种好形式,值得大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