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十一五”将COD和二氧化硫列入污染物排放约束性指标之后,水中的氨氮和空气中的氮氧化物将作为“十二五”的环保重点,成为约束性指标。“十二五”污染物排放约束性指标将由2项扩展为4项,并且水行业的氨氮控制强度(削减10%)大于COD(削减8%)。
氨氮成为“十二五”减排新的约束性指标,是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必要举措,同时也是污染减排工作的难点。水中氨氮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中含氮有机物受微生物作用的分解产物、某些工业废水以及农业源。此次氨氮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制订,将围绕以上3个排放源进行规划与控制,引导典型行业企业污染防治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保护水体水质和生态环境,对我国氨氮减排及污染防治技术的推广进行规范和指导。
业内人士认为,从技术的角度来讲,实际上意味着非常大的商机。之前,COD减排为膜产业、深度处理产业带来了巨大商机;现在,氨氮的减排对处理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否进行工艺改造、如何改造,将会为行业带来无限商机。“十一五”期间,城市污水的减排带来将近3000多亿元的市场。“十二五”期间,氨氮减排10%的话,其市场估值应该不低于城市污水减排的市场。因此,技术政策的制订,不仅是产业减排,对于企业来说,更是蕴藏着重要的市场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