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治理,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依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环发〔2013〕104号),结合天津市实际,制定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通过实施清新空气行动,到2017年,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全市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PM2.5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5%。各区县同步落实空气质量改善目标,PM2.5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5%。
该方案中提到要加快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
内容为提升燃油品质。按照国家统一安排,2013年底前,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2014年底前,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2015年底前,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快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加油站不得销售、供应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