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春耕备肥季,各地农资打假开始预热。日前,吉林省掀起了2014农资打假百日行动;过两天,国家质检总局将和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联合召开会议探讨建立复混肥打假长效机制。对职能部门而言,农资打假常常吃力不讨好,化肥圈流传一段嘲讽执法部门的顺口溜:打真不打假,打大不打小。有人据此建议:鉴于多种客观因素制约,可否将有限的行政资源用来集中整治那些地下作坊,通过“抓小放大”、扶优汰劣达到净化市场的目标?
甲方 这是个馊主意
一直以来,在肥料造假上,大家习惯性地将矛头指向中小企业,但是,“抓小放大”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最直接的理由是大企业并不意味着不会造假,中小企业也不等同于假冒伪劣。
前不久,安徽省工商局公布了2013年下半年肥料质量抽检结果,合格率仅有78.6%。据笔者了解,不合格生产企业中不乏大企业的身影。此外,近些年我们也时常耳闻一些正规企业不时出现在监管部门的黑名单上。以上这些充分说明,面对同样的市场,面对暴利的诱惑,大企业并不天然地就比中小企业更具“洁癖”。
不仅如此,恰恰相反,作为执法部门应该对骨干企业给予更严格的监管,因为大企业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一旦放任造假,对市场秩序的破坏、对农民利益的侵犯将远甚于中小企业。从这个意义上考量,当前肥料市场假劣横行,作为行业主导力量的大企业责无旁贷,只有大企业率先垂范、拒绝诱惑、严格自律,才能带动中小企业和整个行业向更规范、更理性的方向前进。
总而言之,在肥料市场秩序整治上,“抓小放大”绝对是个馊主意,大企业理应负有更多的责任,大河有水,小河才能满;大河干净了,小河才能清澈。对大企业而言,一味地指责执法部门“打真不打假,打大不打小”不是可取的态度。
乙方 算得上是务实策略
“抓小放大”是基于行业实际而提出的监管策略,它有利于我们迅速、有效地扭转行业造假歪风。
我们知道,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无论是人员配备、硬件设施,还是执法水平都有待提升,在这种背景下,市场监管有必要有保有压。保的就是大企业,压的就是中小企业。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虽然大企业确实存在造假问题,但就行业整体而言,中小企业才是假劣泛滥的重灾区。我们将有限的执法资源运用到重点领域,这是解决问题的科学手段。
而且,假劣产品泛滥会触发劣币驱逐良币效应,这是导致一些大企业被迫打擦边球的重要因素。从这点上而言,小河污秽遍地,大河也不可能做到洁身自好,对小河进行整顿治污,这才算是打蛇打到了七寸,找到了遏制假冒伪劣的命门。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大企业因为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阶段,有着向品牌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的动力,而中小企业囿于品牌、资源和质量等竞争劣势,往往会有“出轨”的动机。所以,“抓小放大”从本质上而言,并非对中小企业的身份歧视,而是对客观事实和经济规律的务实判断,是一种兼具科学性和灵活性的监管策略。(吴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