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大气污染严重地区之一,陕西关中城市群被纳入全国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该省明确思路:关、建、治并举,点、线、面联动,研、产、用配套,还天空一片蔚蓝。
两周前,陕西省在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确定:今年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3年削减0.5%、1.5%、2%和6%,这是该省继2013年超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后提出的又一艰巨目标。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企业、新技术是陕西化工行业治污降霾的主要力量。
煤化工力挺控煤减排
“陕西能源消费结构以煤炭为主,燃煤造成大气污染。对石化行业来说,治污降霾、保卫蓝天既是挑战和压力,也是机遇和利好。”化工专家、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胡海峰告诉记者,《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提出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到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38亿吨以内,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7%以下。胡海峰建议在限制煤炭总量的框架下,调整消费结构,限制火电等煤炭消费,重点支持产业链长、附加值高的煤化工行业。
“我们的4号、5号两台锅炉烟气在线监测刚刚通过国家验收,同时1号、2号锅炉正在实施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技术改造,下个月将完工,其余3台锅炉脱硝技改也已启动。”陕煤化集团渭化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郭小红告诉记者,该公司加强生产工艺调整和设备维护保养,有效使用管理锅炉烟气监控设施,确保烟尘对空排放全面达标。
陕煤化集团陕化公司通过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减少大气污染。2012年11月,随着陕化节能减排技改项目第一套合成氨系统先期投料,运行近40年、工艺技术装备落后的陕化老合成氨系统淘汰停运,预计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061.3吨、工业污水排放263.8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1372 吨。目前,淘汰停运的老合成氨装置正在拆除。
延长石油兴化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副部长王严雄介绍,在去年对1台煤粉锅炉安装并成功运行脱硝装置后,兴化集团公司今年将采用SCR法或SNCR技术,投资4300万元对新老系统现有4台锅炉全面进行脱硝降尘改造,计划年底完成。
在生产工艺废气治理方面,渭化、陕化、兴化等化工企业均配套建设了硫回收装置,采用先进的硫回收技术,还原低温甲醇洗工序产生的硫化氢气体,硫回收率达到95%以上,同时副产硫磺产品。
今年2月12日,具有45年历史的咸阳市氮肥厂开始拆除。这个合成氨年产能4万吨的企业建厂早,耗能高、污染重,已停产数年。咸阳氮肥厂关闭后,年可减少排放COD287吨、氨氮114.8吨、二氧化硫265吨、氮氧化物27吨。
技术支撑炼化净化尾气
西安嘉宏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异丁烯基酰胺异庚酯环保汽油辛烷值促进剂,改变了炼化企业依靠催化重整加工工艺提升辛烷值的传统做法。这种产品在提高汽油辛烷值、促进油品质量升级的同时,使油耗和有害气体排放大幅下降。比如90号汽油加入0.8%的异庚酯后,CO、HC分别下降31%、46%。
“我们已研发出原油脱硫剂新产品,正在权威部门进行监测。原油脱硫剂在进炼厂装置的油田采输、炼油装置前进行脱硫,可使油品中的硫化氢、有机硫降低70%~80%,从源头提高油品质量,减少炼厂脱硫成本。”嘉宏石化公司总经理王宏对记者说。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与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合作开发的汽油超深度脱硫组合技术,去年12月中旬通过了国家鉴定。该成果弥补了我国汽油超深度脱硫技术的空白,解决了国Ⅴ标准油品生产技术难题。
综合治污还要依靠化工
“《行动计划》提出的5年内重点行业排污强度下降30%以上,这个目标定得很高,实施起来难度较大。”胡海峰坦言,解决雾霾的技术手段根本上还要依靠化工行业,在雾霾治理的前端和终端可做的技术创新文章较多,比如提高能源转换效率、提升油品质量、氨法脱硫脱硝、农药和涂料VOC排放以及燃煤锅炉改造等。提高油品质量,不仅要降低硫含量,还要开发攻关新技术减少芳烃含量。
据了解,延长石油集团利用航天技术转化的环保焚烧技术治理雾霾已取得成效。延长石油首先在所属延安炼油厂应用了这种焚烧环保技术,成为全国炼油行业首家废气脱硫脱硝、尾气排放达标的炼油企业,此后在延安石油化工厂硫磺回收装置含氨废气处理工段应用。
2011年7月,延长石油榆林炼油厂建设的重点环保项目——干气脱硫及硫磺回收装置开车成功,成功解决了炼厂废气硫含量超标问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由处理前的800毫克/立方米下降到≤60毫克/立方米,硫脱除效率高达95%以上。
延安石油化工厂也引进了该技术,使废气中硫化氢排放浓度下降到5ppm,脱硫后的废气再进入废气焚烧系统进行脱硫、脱硝反应,使炼厂废气达标排放。
“除此以外,我们针对废气治理利用还实施了多项技术改造。”榆林炼油厂副厂长李成红说,以前该厂采用燃料油供装置加热炉使用,耗能高且污染严重。他们于2013年6月实施天然气替代燃料油技术改造,每年可节约燃料油约2.2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68吨;2013年,利用废气和余热发电约1.67亿千瓦时,其中91%以上的用电实现自产自给。
陕西省主要大气环境政策(2012~2014)
●2012年7月,陕西省政府第9次常务会通过《关于全面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的工作方案》,规定到2015年PM2.5年均值降至0.06毫克/立方米;到2020年年均浓度值降至0.05毫克/立方米;到2030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重污染企业搬至工业园;控制煤炭消费,2015年至2020年全省煤炭量实现“零增长”。
●2013年底,《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出台,提出5项具体措施:
“关”——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淘汰分散燃煤锅炉,现有炼化企业燃煤设施改为清洁能源或由大机组供汽供热。
“建”——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设施建设及改造。所有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都要建设脱硫设施,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脱硫。
“治”——推行煤炭消费总量和质量控制,提高天然气、煤层气、地热等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到2017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0%以上。
“车”——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油”——加快省内炼油企业升级改造及车用燃料低硫化步伐,力争2014年底前供应国Ⅳ标准的车用柴油,2017年底前全面供应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201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对涉及区域大气联防联控、污染源在线监测、排污权交易等作了明确规定;首次明确了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规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实行有偿使用与交易;石化、有机化工等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溶剂,在密闭环境中进行作业,安装使用污染治理设备和废气收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