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变带来的产品差异化
3月1日,硝酸铵溶液行业标准正式实施。这项唯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民爆行业标准,主导起草的单位竟然是一家产能规模并不大的化工企业——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
“我们的硝酸铵生产能力为7.6万吨,产能全国倒数第二,是个标准的小个头。”该公司总经理李维德自我调侃。一个不起眼的小企业,如何挑起制定行业标准的大梁?双华公司的成长之路耐人寻味。
像其他硝酸铵生产企业一样,这家公司生产的也是固体硝酸铵,生产过程中要将液体硝酸铵通过真空结晶、包装供给炸药生产企业使用,炸药生产企业再将固态硝酸铵破碎、溶化,变成液体硝酸铵。
如果将液体硝酸铵直接供给炸药生产企业使用,既可以大幅度减少生产过程的蒸汽用量、动力消耗,节约包装和人工成本,还可消除炸药生产企业破碎、融化环节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永安双华很快开始了对这一大胆设想的科研实践。
2010年,该公司经过反复试验与改进,解决了液体硝酸铵贮存、运输、卸料等关键技术问题,将液体硝酸铵成功用于海峡科化永安分公司的膨化硝铵炸药、乳化炸药等4条生产线,产品质量指标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在此基础上,永安双华又进一步解决了硝酸铵溶液远距离运输的保温问题。
由固体变为液体,一字之变带来的产品差异化让永安双华既节约了成本、降低了能耗,又大大提高了市场份额。2010年该公司即实现利润总额1380万元,取得了企业建成投产以来的最佳经营业绩。2011年实现利润总额4625万元,在全国硝酸铵生产企业大部分亏损的2012年、2013年,公司仍保持连续盈利的经营业绩。
液体硝酸铵作为新型环保产品,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认可,2010年该产品被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评为科技进步二等奖。工业和信息化部把液体硝酸铵产品正式列入《中国民爆器材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作为新产品在民爆器材行业大力推广。
液体硝酸铵的开发也得到了工信部的充分肯定。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原“液体硝酸铵”名称正式更名为“硝酸铵溶液”,并正式将硝酸铵溶液行业技术标准列入修订计划,确定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为标准的起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