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溶肥标准还有待完善、重金属限量太过苛刻、基础原料缺乏、农民认识有误、化肥优惠政策享受不到、高价格致使难推广、登记程序过于繁琐7个因素成了当前制约水溶性肥料发展的突出问题。这是记者在不久前举行的2014年水溶肥研讨会暨水溶肥专业委员会成立会上获得的消息。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水溶性肥料研究室主任张承林表示,标准问题已经成了水溶肥发展的一个瓶颈,农业部制定的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标准(NY1107-2010)要求固体性水溶肥大量元素含量≥50%,水不溶物含量≤5%,液体性水溶肥大量元素含量≥500g/L,水不溶物含量≤50g/L的指标就不太合理,养分含量高就限制了氯化铵、硫酸铵等原料的应用,同时水不溶物要求应该与灌溉模式有关,笼统制定一个≤5%的指标明显不太实际。
同时,标准中重金属限量要求太高,对原料的选择局限性大,很多水溶肥原料需要用饲料级或者食品级才能符合重金属限量标准,原料成本大幅提高,对原料选用很不利。张承林表示,由于对含氯肥料的错误认识,导致企业大量生产硫酸钾型复合肥,而忽略了氯化钾也是重要的水溶肥料原料的事实。
据了解,水溶肥由于自身的液体属性,一直未能享受到固体肥料享有的优惠政策,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这个行业的发展。张承林告诉记者,颗粒复合肥可以享受运输、税收、原材料等方面的补贴或优惠,但水溶性复混肥则享受不到,企业要享受只有通过把已经可以投入市场使用的水溶肥重新走高塔造粒,造成很大的浪费。另外,高价格、新用法也增加了水溶肥的推广难度,使得水溶肥永远是“小蛋糕”。
专家们普遍认为,农户长期用普通的复混肥,改用水溶肥料后,面临观念更新一时难以习惯的问题。再加上施肥设施不配套,导致很多用户存在水溶肥料又贵又不好用的看法。“水溶肥料登记前要都进行田间试验,但我们一直想不通的是,各省做的田间试验能说明什么?试验有代表性吗?谁来监督试验的过程?大家都按标准去生产肥效会有差别吗?做肥料的毒性试验有必要吗?这些都需要相关部门好好考虑。”张承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