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农业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等6部门印发《2014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要求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继续围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等重点产品,创新监管措施,用最严格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当前农资市场乱象丛生,此举对整肃农资的生产与流通环节作用重大。长期以来,国内农资特别是假冒伪劣化肥猖獗,制假贩假屡打不绝,给农业生产、粮食安全,以及农户利益造成极大威胁和损害。而随着监管形势日益趋严和惩罚力度不断加大,市场上出现了诸多手法隐蔽的假冒伪劣产品——脱标化肥。脱标化肥,顾名思义就是没有完全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的化肥。脱标化肥往往打着各种新概念的幌子,挂羊头卖狗肉,摇身一变招摇过市,以“笑面虎”的伪装继续干着坑农害农的勾当。
须知,脱标化肥之所以有其生存的土壤条件,是借助于近年来各种新概念化肥的快速出现。比如,随着近几年缓释肥、水溶肥、多肽增效肥等新型化肥的兴起,一些中小化肥企业借机炒作概念,顺势推出所谓新品,诸如名目繁杂的生态肥、林林总总的植物营养液、各种各样的氮磷钾复合肥等等,云里雾里看得人眼花缭乱。不法分子的伎俩主要有两种,一是将老产品命名新概念,以图变相卖高价,本质属于换汤不换药;二是借机偷工减料降低成本,获取不义之财。
须知,脱标化肥的危害性并不亚于传统的假冒伪劣产品。因为脱标化肥不仅扰乱市场秩序,导致恶意竞争加剧,而且会冲击市场价格体系,造成产品比价紊乱,还会干扰农户购买行为,使其上当受骗机会增加。更令人担忧的是,由于脱标化肥戴着冠冕堂皇的帽子,隐蔽性和伪装性较好,生存的机会更多,为害的时间就会更长,对农资市场和农户造成的总体损失也就可能更大。
实际上,任何脱标化肥都是违法的,要坚决杜绝生产、流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四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以最大宗化肥尿素为例,现行尿素标准为国标强制性标准(GB 2440-2001),该标准规定了尿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由氨和二氧化碳合成制得的尿素。这意味着但凡企业以尿素品名生产销售产品的,必须要全面达到标准所规定的内容,否则就是违规违法经营。
好在职能部门适时出台《2014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全力进行农资打假和监管。其中着重提出强化农资源头治理,重点查处非法添加违禁物质与隐性成分等违法行为;突出市场清理整顿,督促市场开办者审验入场经营者资格,监督经营者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和质量承诺制度,严禁降低标准,把好准入关;完善和修订化肥农药标准,扎实推进合成氨、磷铵等行业准入工作等。相信有了这柄尚方宝剑,必能更好地斩断脱标化肥扰市伤农的利益链条。(王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