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
兼并重组是企业加强资源整合、实现快速发展、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措施,是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的重要途径。对石化行业而言,国务院3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有助于进一步解决石化部分子行业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和产能严重过剩的问题,推动石化产业形成优强企业主导、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近年来,由于我国在兼并重组方面存在体制机制和政策上的障碍,企业重组成本高、周期长,程序复杂,影响了兼并重组作用的发挥。而此次意见在简政放权、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等诸多方面为企业兼并重组“松绑”,向企业本身“交权”,营造了有利于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环境,可极大激发企业兼并重组的动力。
这次意见没有确立行业集中度目标,没有时间表,也没有行业范围限制,而是强调企业并购重组的3个市场化原则,即尊重企业主体地位,避免违背企业意愿的“拉郎配”式重组;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消除企业兼并重组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改善政府的管理和服务,取消限制企业兼并重组和增加企业兼并重组负担的不合理规定等。
意见还指出资本市场要在兼并重组中发挥重要作用。以往企业兼并重组资金来源以自有资本为主,这限制了企业兼并重组的空间。现在意见在取消下放并购重组行政许可事项、优化重组定价、丰富支付工具等方面,提出了更具想象力的创新举措,给予优势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来兼并重组以极大便利,有利于优势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对于石化行业来说,目前集中度低,企业小而分散的问题十分突出,炼油、氮肥、磷铵等八大行业产能过剩问题比较严重,长期困扰石化行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对于这些过剩产业,意见要求要加强产业政策引导,提高节能、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规范行业准入。并且,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建设,意见要求要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防止“边重组、边新建”。可以说,在意见的要求下,企业兼并重组的倒逼机制已经形成,石化企业应抓住时机加大改革力度,通过兼并重组压缩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转型转产,解决当前经济发展面临问题的迫切需要,石化行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除了通过兼并淘汰落后企业外,意见也鼓励优强企业兼并重组,希望通过推动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实施战略性重组,带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形成优强企业主导、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此举有利于企业对现有分散的产能进行优化配置,迅速壮大规模、增强实力,形成一批具有行业引领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也有利于提升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增强行业发展的协调和自律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在国际竞争中抢占制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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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出台“加快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改善金融服务”“落实和完善财税政策”等7个方面的硬措施,力推企业兼并重组,破除企业兼并重组所面临的障碍,降低兼并重组成本,大力提升行业集中度。
近年来,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环境逐步完善,兼并重组步伐正在加快。不过也应看到,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集中度低、企业小而分散的问题仍十分突出,导致一些领域资源配置效率低、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严重、产业无序发展,长期困扰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意见的出台对相关产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解决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增强行业发展的协调和自律能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