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建立了符合产业特征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构建了循环经济标准化信息平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显著”……
6月8日,这份由国家标准委和国家发改委专家组出具的考核验收意见,标志着巨化矿制硫酸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通过验收。巨化从而也成为浙江省内首家通过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的企业。
标准化工作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一环,通过规范标准有利于促进企业管理升级、技术改造和效益提升。2011年,国家标准委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旨在树立一批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的典型企业、产业园区和城市,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核心,运用标准化的手段,以点带面推动技术标准的应用和实施,培养一批标准化人才,推动建立循环经济标准体系,促进企业、产业园区、城市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同时,利用循环经济标准化信息等平台实现资源、信息、技术共享,加速循环经济标准化成果的应用推广,加速循环经济标准化进程。当年5月,巨化作为全国6家单位之一被正式批复为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单位。
巨化高度重视标准化试点工作,成立了以集团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试点领导小组,专门下发《关于矿制硫酸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建立以国家标准为基础,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补充,涵盖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管理在内的化工企业循环经济标准体系,满足上下游循环发展的需求”目标开展工作。
作为试点主体单位的石化材料事业部硫酸厂根据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循环经济标准化宣贯学习;探索并建立矿制硫酸循环经济标准化模式;组织实施循环经济相关标准,建立循环经济标准体系;构建循环经济标准化信息平台及编制循环经济标准体系研究报告等,取得了明显成效。三年来,该厂共建立标准579项,参与制订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1项,实施大型技改4项。通过试点工作的开展,每年减排COD5.12吨、二氧化硫345.6吨、废水7.6吨,增加效益达4504.92万元。
在当天的考核评估中,国家标准委和国家发改委专家组通过资料审核与现场查看,通过资料审核与现场查看,从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基础性工作、宣传培训、贯彻应用、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查,认为巨化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在建立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推动企业节能减排、资源再利用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予以高分通过验收。同时建议巨化总结提炼试点工作的成果和经验,加以推广应用,将企业标准化能力建设提到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