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化肥经营企业做好淡季商业储备工作,缓解化肥常年生产、季节使用的矛盾,保障春耕用肥供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对2005年制定的《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2005年第26号)及《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发改经贸【2005】225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将反馈意见发至jms@ndrc.gov.cn,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23日。
附件: 《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