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编号:豫财竞谈-2015-1484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的委托,就其河南省《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谈判项目简要说明:河南省《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项目
二、谈判公告发出日期:2015年9月18日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5年9月24日上午9:00
谈判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评标会议室
谈判小组:李跃进、李岚、黄伟为
四、成交信息:
成交人: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成交价为:347000元人民币。
成交人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号
成交内容:河南省《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订
五、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联系人:季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306082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西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传真)电话:0371-65950225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邮政编码:45000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未中标的投标人速到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附件:谈判文件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