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财政部公布2016年出口关税方案,化肥出口政策未做调整,与2015年一致。不过,与化肥关联的相关原料出口出现了较大程度的松绑。2015年磷酸、液氨和氨水出口税率依次为300元(吨价,下同)、180元和60元,2016年一律实行零关税。总体来看,2016年液氨出口值得期待。
主要原因有三方面:
一是液氨出口有一定的基础。液氨属于危险化学品,有剧毒性、腐蚀性且易燃易爆,须用专用的运输储罐,海关监管较严,出口不易。即使这样,中国每年液氨出口量在不断增长。据海关统计,2014年全年液氨出口总量1.44万吨,2015年1~9月出口总量已达3.24万吨,大幅超过2014年全年出口量,2015年全年出口量预计将超过4万吨。中国液氨主要出口到越南、菲律宾等临国,远的到了非洲等地。
二是部分厂家加大了液氨出口力度。近年来氮肥产能大幅提升,液氨产量也在不断增加,市场竞争激烈,部分厂家把目光转向国际市场。今年2月,贵州液氨厂家顺利将500吨液氨出口到越南,这是贵州液氨首次出口。4月,贵州宜化将1000吨液氨出口到越南,实现了贵州厂家的第二次液氨出口。6月4日,两辆装满液氨的集装箱槽罐车缓缓驶出浙江晋巨公司,首批近50吨液氨运往阿拉伯国家,这标志着该公司液氨产品出口实现了零突破。9月,晋巨公司的液氨又出口到非洲国家喀麦隆。另外,今年5月,广西柳化的300吨液氨也首次出口到越南。11月,河北张家口产液氨首次出口到蒙古。
液氨大量出口,必须得到出口监管部门的大力配合与支持。针对液氨出口的安全性问题,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也在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根据液氨的产品属性及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前介入,实行从企业罐装生产到运抵港口的全程监管。例如,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就采取了三条措施:一是第一时间告知企业有关液氨的贸易要求和检验监管规定,要求制作危险特性分类报告和安全数据单,指导企业正确填写报检资料,沟通检验流程;二是深入企业现场,从车间安全管理、生产工艺、标签标识警告等方面加强沟通指导,确立检验检疫依据,要求企业加强现场品质监控,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确保出口产品的整体质量安全;三是加强成品灌装过程中监管,对出口液氨生产和灌装过程全程跟踪,确保液氨及时顺利出口。
三是零关税为液氨出口增添动力。2016年,中国液氨出口实行零关税,相比于2015年,每吨出口可增效180元。以现在液氨出厂价2000元左右计算,可增加9%左右的收益,对液氨出口是明显利好。有政策利好的支撑,相信2016年会有越来越多的液氨企业走上出口之路,液氨出口量有望大幅增加,业内认为,全年出口量有望突破1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