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三聚氰胺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331.10美元/吨的反倾销税。
2003年9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三聚氰胺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4年9月,印度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09年11月20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三聚氰胺采用最低限价措施,最低限价为1681.49美元/吨,2014年12月9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产能过剩已经成为困扰中国三聚氰胺发展的主要矛盾,出口变成缓解国内市场压力的有效措施。目前,三聚氰胺产品出口大幅增长,我国成为世界第一出口大国。2014年我国出口三聚氰胺23.56万吨,较2010年出口量13.4万吨增长76%。出口主要地区为欧洲、日本、美国、澳大利亚及东南亚地区。
不过,近年来我国三聚氰胺出口严重受阻,屡遭外国贸易壁垒。
2010年2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三聚氰胺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1年5月13日,欧盟发布公告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三聚氰胺征收反倾销税,征税形式为每吨固定征收415欧元,对该案我国三家合作企业则实行每吨1153欧元的最低限价,在此价格以上对欧出口不需缴税。上述反倾销措施即将于2016年5月14日到期。
今年11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三聚氰胺作出反倾销终裁,对中国认定普遍倾销幅度为:363.31%。同时,美国商务部作出反补贴终裁:山东青岛远达154.00%;四川美胺化工154.00%;青岛泛化国际贸易公司154.00%;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56.90%;河南省煤业化工集团中原大化公司154.00%;中国普遍为15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