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所约定事项仅作为各方今后业务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以另行商洽签订的具体合作协议/合同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互促发展、长期合作的原则,拟开展易货贸易业务,提高双方资金利用率,形成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二、协议合作方介绍
公司名称: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蒋远华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制造、销售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品种);化工设备制造、安装;火力发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废旧物资回收;化工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件的,不得经营:化肥制造、销售。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产品购销类的合作
基于甲方生产需要长期采购钾肥、焦炭、煤炭、工业盐、石灰石、氯化铵、水泥、液氨等,而乙方生产也需要长期采购煤炭、工业盐、石灰石、化工辅材、压力容器等;同时甲乙双方均拥有成熟而广泛的钾肥、尿素、纯碱、片碱、PVC等化肥化工产品的销售渠道,本着互利互惠、互促发展、长期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拟开展易货贸易业务,提高双方资金利用率,形成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1.乙方供应甲方产品:钾肥、纯碱、焦炭、PVC、片状氢氧化钠、水泥、以及尿素、氯化铵、液氨、液碱、硫酸、盐酸等产品若干,甲方接收乙方的产品部分自用、部分外售,外售部分利用甲方现有成熟的销售渠道,双方加强沟通,不影响乙方的正常销售。
2.甲方供应乙方产品:煤炭、石灰石、工业盐以及化工辅材、压力容器等产品。
(二)双方积极探索以下方面合作
1.盐湖资源开发、设备检修、运营、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合作。
2.双方共同携手“走出去”,推动“一带一路”项目开发。
3.资本运作、租赁经营的合作。
4.双方成立贸易公司。
5.利用甲方现有的化肥直营网点、超市,双方积极推进乙方化工产品进入甲方超市试点。
6.开展双向物流运输合作,降低运输成本。
四、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有利于拓宽双方产品销售渠道,开展易货贸易业务,提高双方资金利用率,形成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