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明水化工公司经过大平衡改造、3050项目、动力结构调整等一些列改造项目,达到了优化运行,实力逐渐增强。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推进山东省提出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达标”的环保要求,贯彻落实集团“从高、从严、从长远”的环保理念,经过集团各部门及晋煤明化项目组努力,晋煤明化2017年实施了《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项目》。
该项目共包括新建90×104m3/h烟气脱硫系统(既3#锅炉烟气脱硫系统)、1#、2#烟气脱硫系统改造、1-4#锅炉脱硝改造、锅炉引风机改造等分项。改造完成后,锅炉烟气排放能够全面满足《山东省关于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的指导意见》(鲁环发[2015]98号)的要求,主要大气污染物烟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分别不高于5、35、50毫克/立方米。
项目自2017年初开始考察立项,经过了工艺选择、项目招标、现场施工等阶段,在2017年10月底安装完成并进入试开车阶段。现已经达标稳定运行,并达到联网运行条件,能够满足国家及省市各级环保部门制定的锅炉烟气超低排放要求。
项目的投运,使烟气排放达到了超低排放标准,实现了烟尘颗粒物、SO2和NOX减排的目的,减少了对环境空气的污染。实现了节能减排的目的,为我集团下一步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与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