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肥料制造、污水集中处理等18个行业作为氮磷污染防治的重点行业,明确2018年6月底前,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安装含总氮和(或)总磷指标的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主管部门联网;到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氮磷排放重点行业企业超标整治工作。
《通知》要求,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在制订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方案时,应强化氮磷排放达标管理,将氮磷污染防治工作问题突出的纳入中央环保督察。在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氮磷排放重点行业企业超标整治工作。
对于化工行业而言,《通知》明确了提升氮磷污染防治水平的路径。一是要求相关工矿企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优化升级生产治理设施,强化运行管理,提高脱氮除磷能力和效率。二是重点开展磷肥和磷化工企业生产工艺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提高磷回收率;推进磷石膏堆场标准化建设,实现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规范化建设并严格管理磷矿采选企业尾矿库,杜绝尾矿库外排水不达标排放。三是推动氮肥、合成氨等行业生产和治理工艺提升,进一步提高氨或尿素回收率。
据了解,随着全国水污染防治形势的变化,总磷逐渐成为重点湖库、长江经济带地表水首要污染物,无机氮、磷酸盐成为近岸海域首要污染物,部分地区氮磷污染上升为水污染防治的主要问题,成为影响流域水质改善的突出瓶颈。长期以来,总氮、总磷未纳入国家污染物减排考核约束体系,不少地方重视不够,对工矿企业以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氮磷达标排放监测不力、监管不严,导致固定污染源氮磷排放存在底数不清、治理能力不足等问题,个别地方甚至存在一个企业污染一条河流的情况。
业内专家表示,《通知》的发布意味着今后我国肥料企业的氮磷排放将受到越来越严格的监管。企业在做好常规环保工作的同时,也要将氮磷的排放管控纳入到未来的改造计划中。
目前,氮磷污染防治的具体工作方案还未出台,记者从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了解到,协会正在和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商讨有关磷化工水污染防治调查的事宜,未来可能对我国磷化工企业采取问卷+现场的方式进行调研,对现有企业的治污工艺和排放水状况进行摸底,并根据结果出具企业治理清单,提出技术改进方案。该计划目前还处于招标阶段,预计在下月中旬招标结束后会出台具体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