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对涉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化肥、电线电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水泥、建筑防水卷材、燃气灶具等7类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现场检查情况。共检查256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符合要求的企业为136家,生产条件存在问题的企业为120 家。其中,发现生产条件存在问题的化肥企业47家,主要问题是:部分企业无实验室和检验员,检验设备不齐全或设备未检定。
通报中指出,针对本次检查中生产条件存在问题的企业,加大后处理工作力度。有关地区质监部门要依法责令相关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并组织进行整改复查,逐一落实这些企业的整改工作,提高监督抽查后处理的有效性。对于整改复查仍不合格,拒不改正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依法办理吊销、撤销等相关手续。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生产企业,要严肃依法处理并通报当地政府,建议当地政府关停无证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