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支持全省沿江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提出稳步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等措施。《意见》提到将建立沿江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基金。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专门设立不少于50亿元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子基金,重点支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和产业转型升级建设项目。
《意见》提出,要细化实化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实施方案,明确全省沿江化工产业关改搬转的时间表、路线图;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化工园区建设,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承接园区具备调规扩容条件的化工园区,可申请设立和适当扩大承接园区规模,以满足沿江化工企业搬迁入园需求。
为开展好这项工作,湖北省将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省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2亿元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支持资金;加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将化工企业搬迁改造、新产品开发、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两化融合、创新平台建设和隐形冠军培育等重点领域纳入省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并予以重点倾斜;加强税收政策支持,如列入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清单和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任务清单的企业,可享受运营前3年新增地方财政收入返还企业和去产能调结构政策、停产停业关闭企业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
在金融政策支持方面,除了加大政府债券支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等,要建立沿江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基金。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专门设立不少于50亿元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子基金,重点支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和产业转型升级建设项目。
此外,加强土地政策支持、多方妥善化解各类风险、强化安全环保监管、加快推进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等举措也被列为政策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