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承包商)于2019年7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40万吨聚酰胺一体化项目75000Nm3/h制氢装置及3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气化工程总承包合同(EPC)的议案》,本次签订的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合同签署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全权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后续事项。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项目名称:二期年产40万吨聚酰胺一体化项目75000Nm3/h制氢装置及3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气化工程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闽发改备[2018]A12001号
工程内容及规模:15,4000Nm3/h(CO+H2)的气化装置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福建省连江县可门工业园区松岐大道1号
合同工作范围:公司负责本合同项下项目煤气化工程的工程建设,工作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工程管理、专利实施许可、项目的基础设计、详细设计、设备材料供应、施工及施工管理、政府审批、调试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指导联动试车及投料试车(包括试车期间保运),直至产出合格产品、完成性能考核,完成竣工结算、配合完成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