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及项目概况
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198029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航天超大型粉煤气化工程示范项目,对现有的2套5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进行升级改造,购置HT-L粉煤加压气化炉及配套装置,配置1台480t/h煤粉锅炉,新建空分装置、耐硫变换装置、低温甲醇洗装置、液氮洗装置、硫回收装置、低温甲醇洗制冷装置、二氧化碳压缩装置,利用现有的氨合成装置,生产中间产品氨(96万吨/年),同时副产98%浓硫酸。项目建成后,全厂合成氨产能196万吨/年。
根据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关于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产能有关情况的回复》(泰工信材字[2019]84号),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45台固定床间歇气化炉,合计合成氨产能100万吨/年,同意将该部分产能作为“航天超大型粉煤气化工程示范项目”的替代产能,示范项目建成投产后,拆除现有45台固定床间歇气化炉及其配套设备,全厂合成氨产能不增加。
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建设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项目使用的设备没有国家规定淘汰的设备,其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项目已经由泰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备案号:泰经信改备[2016]01号。
二、项目“三废”产生及治理措施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气
工程改造后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碎煤仓排放气、输煤系统废气、粉煤贮罐过滤器排放气、煤气化灰水闪蒸不凝气、变换气提废气、低温甲醇洗放空尾气、硫回收含硫尾气、锅炉废气以及无组织粉尘、甲醇、氨、二氧化硫、硫酸雾。
有组织废气:碎煤仓排放气采用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62m高、直径0.2m排气筒排放,输煤系统废气采用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20m高、直径1.2m排气筒排放,粉煤贮罐过滤器排放气采用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10m高、直径1m排气筒排放,煤气化灰水闪蒸不凝气、变换气提废气送260t/h锅炉焚烧脱硫后经90m高、直径5m排气筒排放,低温甲醇洗放空尾气经尾气水洗塔水洗后直接经1根105m高、直径1.6m排气筒高空排放;硫回收含硫尾气经酸雾捕集器捕集硫酸雾后经1根35m高、直径1.15m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经电袋除尘+氨法脱硫+选择性催化脱硝法(SCR)脱硝处理并协同去除汞及其化合物后通过1根120m高、直径5m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浓度均能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生产、储存过程逸散的粉尘、氨、甲醇、二氧化硫、硫酸雾,排放量和排放浓度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采取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综合处置方案。变换工艺冷凝液经换热后去气化单元;煤气化灰水、低温甲醇洗废水、循环水排污水排入生产废水终端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厂区人工湿地处理,达到《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一般保护区要求后,排入引汶干渠,最终汇入苇子河;浅除盐水站排污水、脱盐水排污水为含盐废水,排入厂区浓水回用装置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于脱盐水站补给水,产生的浓水用作煤堆、煤场喷洒用水及脱硫除尘补水;锅炉排污水作为480t/h锅炉氨法脱硫补水。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压缩机、各种泵类、风机、磨煤机等,噪声值一般在80~95dB(A)。经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后,与工程改造前相比,对厂界噪声的影响变化不大,预计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刮板捞渣机排出的煤渣及过滤机的滤饼、空分废分子筛、空分废氧化铝、变换废催化剂、变换废脱毒剂、液氮洗废分子筛、硫回收废催化剂、锅炉炉渣、除尘器排灰、废脱硝催化剂和生活垃圾。硫回收废催化剂和废脱硝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空分废分子筛、空分废氧化铝、变换废催化剂、变换废脱毒剂、液氮洗废分子筛由生产厂家回收;刮板捞渣机排出的煤渣及过滤机的滤饼用于铺路或建筑材料;锅炉炉渣和除尘器排灰用于水泥生产材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综上所述,所有固废都能够得到综合利用。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在落实总图设计、贮运设计、工艺技术设计、自动控制设计、电气电讯设计、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紧急救援设计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要求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工程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三、征求群众意见主要事项及公众意见表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工作、生活环境和评价区域环境质量造成影响,请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回答。公众意见表具体内容登录“瑞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查阅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焦经理
联系电话:0538-2418015
邮 箱:rx8058@163.com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彭集镇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工
联系电话:0538-8586037
邮 箱:hp9954@163.com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