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取消淘汰单套30万吨/年以下合成氨装置
中化新网讯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上周向河南省政府书面请示,建议调整传统煤化工行业产业政策,延缓间歇法固定床气化炉淘汰时间,取消淘汰单套装置30万吨/年以下合成氨的政策,以避免一系列风险和损失,促进该省煤化工行业经济平稳运行。
据了解,2018年12月出台、旨在加快传统煤化工行业绿色化转型的《河南省传统煤化工行业转型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明确提出,2020年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有序退出单套装置30万吨/年以下合成氨产能,今年2月发布的《河南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再次明确了这一政策。
河南省石化协会副会长赵保军对此表示,近两年的实践证明,如果继续按照上述方案严格执行,极易导致一系列风险和损失,不利于传统煤化工行业科学发展,而且在当前背景下,也不利于全省经济的平稳运行。
据河南省石化协会统计,《方案》涉及全省7家化肥企业,合计将淘汰总氨产能307万吨,占现有总产能的48%。同时,下游产品生产也将受到影响,涉及220万吨尿素、170万吨氯化铵等。
赵保军分析说,这项政策的持续实施一是导致明年河南省化肥产量下降1/3以上,影响化肥供应;二是造成上百亿元的资产损失;三是银行贷款、社会融资数额较大,金融风险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四是涉及职工人数1.1万多人,影响社会稳定。
“我们现有的2套低于3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已连续9年被评为全国能效领跑者,但即使这样也仍在淘汰之列。”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
河南省石化协会在调研多家传统煤化工企业后认为,固定床间歇式气化炉经过近些年的改造和升级,现有企业都已做到环保达标排放。同时这些传统装置虽然能耗比新型煤气化装置略高,但要上新型煤气化装置一次性投入巨大,多数企业难以承受。而近年来发展起来的固定床纯氧连续气化装置改造投入只是新型煤气化装置的1/10,但其安全环保、能耗指标与新型煤气化装置相差不大,且运行稳定,更适合河南省现有传统煤化工企业选用。
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卫辉市豫北化工有限公司、鹤壁宝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相关负责人强调,当初河南省淘汰单套装置30万吨/年以下合成氨产能的依据为工信部合成氨准入标准,但这个准入标准工信部已于2019年撤销,这一政策也因此没有了国家产业政策依据。
心连心等部分重点煤化工企业负责人认为,同是传统煤化工大省的山东、河北等省对30万吨/年以下合成氨都没有政策性淘汰的要求,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参考周边省份做法,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比如允许间歇法固定床企业在不扩大产能的情况下进行改造,按照企业和当地实际情况选择气化技术,一企一策,避免行业大起大落;建议把间歇法固定床气化炉淘汰时间延长到2022年底,同时建议取消淘汰单套装置30万吨/年以下合成氨产能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