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专项检查硝酸铵企业
作者/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日期: 2020-09-05 点击率: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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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在山东发现:
长期停产隐患多 库区防火能力低
近日,国务院安委办第一检查组在山东检查部分化工企业,发现不少问题隐患,要求相关企业和地方政府做到警钟长鸣,从源头入手规范硝酸铵生产。
管道保温层损坏、锈蚀严重
山东史泰丰肥业有限公司是山东晋煤日月化工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经营状况不理想,目前处于停产状态。8 月28 日上午,国务院安委办第一检查组来到该企业检查。
专家没进生产装置区就发现几处安全隐患:由于长期处于停产状态,生产装置及其配套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管廊上仪表桥架盖板缺失,管道无物料种类及流向标识,管道保温层损坏、锈蚀严重,个别管线管托已滑出管架,道路上方管廊龙门架没有限高标识,装置北侧待征地与生产区没有有效隔离等。
“要充分借用这个机会,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问题来认识。要认真梳理安全风险,开展分级管控,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吸取别人的事故教训是改善我们工作的有效方法。”第一检查组组长、应急管理部危化品安全监管司司长孙广宇对该公司董事长王绪仁说。
进入车间的叉车不防爆
8 月 28 日下午,第一检查组来到位于淄博市沂源县的山东合力泰化工有限公司检查。该企业始建于 1965 年,年生产工业硝酸铵 10 万吨、硝酸铵溶液 13.5 万吨、硝基复合肥 15 万吨。
“这个包装间名义上存放的是没有检验的半成品,实际上是个成品库区,那就应该按照硝酸铵仓库的标准来管理。”走进企业的包装车间,检查组专家刘培志发现了企业存在的问题。
原来,企业将包装车间库房作为成品仓库使用,存放有 300 袋等待装车的固体硝酸铵,但是距厂区 22 公里的硝酸铵仓库长期未投用。包装车间库房与硝酸铵包装工序同在一栋建筑内,不符合有关设计规范;未设置红外感温设施和自动消防喷淋系统,不能满足发生火灾时的应急降温需要;库房只设有一个不具备防火功能的单层门出入口。
检查组专家孙志岩仔细查看了硝酸铵包装袋上面的安全标签后说:“硝酸铵遇热、受撞击后容易发生爆炸,这应该写在外包装上面,要把最危险的特性告知给你们的客户或者运输人员。”
包装车间内停放着一辆普通叉车,刘培志询问进入包装车间的叉车应该做 哪 些 防 范 措 施 。“ 我 们 安 装 有 阻 火器。”企业负责人说。专家找到阻火器后,把手伸进去,却发现阻火器的内部装置倾斜,起不到防火作用。“这与《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规定的‘进入甲、乙类物品室内存储场所的电瓶车、铲车应为防爆型’的要求不符。”刘培志说。
“这些问题都是由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风险辨识不准确造成的,风险辨识不到位就会在安全防控措施上留下空当,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就会流于形式。”安全专家告诉企业负责人。
检查组建议,一是要尽可能少产或者不产具有爆炸危害的固体硝酸铵,多生产不会爆炸的液体硝酸铵,企业在生产工艺上可以考虑优化工艺流程;二是民爆生产企业与硝酸铵生产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将液体硝酸铵产品直接用在当地民爆企业,减少中间运输环节中的安全隐患。地方政府可以积极协调帮助企业就地解决供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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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再查四川美丰科技公司:
硝酸铵包装仍缺易爆标识
8月24日,国务院安委办第五检查组来到四川省绵阳市四川美丰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主要产品是复合肥、三聚氰胺和硝酸铵。在之前一轮检查中,第五检查组曾于8月9日对该企业进行过检查。
一进厂区,检查组人员现场复核了第一轮检查中发现的8项隐患的整改情况,发现该公司已完成7项隐患的整改工作,还有1项重大隐患正在整改中。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公司已向绵阳市应急管理局提交该重大隐患整改延期申请,并采取临时措施,计划于9月20日前完成整改。
随后,检查组对照企业问题排查清单,检查了企业安全管理相关资料和现场情况。
“你们的报警装置是否运行正常?有没有按照要求做好报警记录?”
“应急处置时,需要带哪些应急装备?”
在该公司控制室内,检查组人员一边向工作人员提问,一边查看清单资料,还检查了应急装备。
在现场,检查组模拟出现突发状况,“考问”工作人员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并让工作人员现场演示。企业工作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携带好巡查装备,刚好用时1分钟。检查组指出,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定要让员工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进入现场务必做好自我防护并携带巡查装备。
检查组发现,该公司硝酸铵包装上虽然有安全标签,但仍缺少遇明火、遇热辐射易发生爆炸的标识等。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整改,进一步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能,以这次排查为契机,组织所有分公司全方位整改。
为做好相关整改工作,绵阳市印发了一系列紧急通知,重点组织对四川美丰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涉及硝酸铵生产和储存的企业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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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在河南新乡发现:
这家企业隐患整改不到位
8月24日,国务院安委办第一检查组在河南新乡检查时发现,河南永昌硝基肥有限公司对上一轮检查中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到位,化学品“一书一签”制度未落实问题依然存在。
为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专项检查治理,突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坚决防止黎巴嫩贝鲁特港“8.4”重大爆炸等类似事故发生,在8 月7日至17日第一轮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国务院安委办再次对硝酸铵生产企业和涉及爆炸性危险货物港口堆场重大安全风险进行“全覆盖”排查治理。本次排查分为六组进行,其中第一检查组由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司长孙广宇带队,首站来到河南新乡,深入排查硝酸铵生产企业——河南永昌硝基肥有限公司。此前的8月12日,第一轮检查时发现,其存在化学品“一书一签”制度落实不到位,硝酸铵包装上没有粘贴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岗位缺乏风险告知卡等问题。本次检查前夕,检查组收到的该公司隐患整改情况说明中显示,该隐患已整改完成。
然而,在该公司硝酸铵3号仓库,检查组发现,层层堆放的袋装固体硝酸铵中,仅有最上面一层包装袋上贴有安全标签,在检查组要求下,仓库管理人员搬开第一层袋装硝酸铵,第二层成品的包装袋上未张贴安全标签。对此,该公司总经理万栓红解释,他们正要换包装,会把安全标签印在新的包装袋上,目前已送往印刷厂赶工。
“那么在这期间,有商家购买产品,你们卖吗?”孙广宇问。
万栓红与该公司董事长郭焕彩一言不发。
“那么怎么保证,在流通过程中,所有接触人员都能知晓这袋产品的危险特性?”孙广宇追问。
两人哑口无言。
在3号仓库门口的重大危险源危险物质安全周知牌上的“危险性”一栏第一条写明了对人体的危害,第二条写着“硝酸铵在强力外界能量作用下会发生爆炸”。
“这让职工怎么清楚什么是强力外界能量?”检查组专家孙志岩问。
检查组还现场询问了该公司管理人员。
“什么情况下仓库会出事?”
仓库负责人回答:“防止火灾。”他接着说,主要是“防有人纵火。”在检查组的追问下,又补充了“通风”“看温湿度计”“静电管理”等。“还有电气火灾。”安全科长在一旁补充道。
在关于仓库的重大危险源等级上,一人回答是三级,另一人回答是一级。很快,他们解释,从民爆上分三级,从危险化学品上分是一级。但现场并未标明风险等级,这不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暂行规定》要求。
除此之外,检查组还发现该公司存在仓库消防栓位置不合理、硝酸铵搬运未使用防爆叉车、消防水泵压力不足等问题。特别是消防水泵压力不足问题,检查组在该公司消防水泵房发现,消防水泵入口总阀开度不够,导致水压不足,经现场测试,5分钟内无法达到足够水量。孙广宇说,“倘若事故来临时阀门打不开,岂不是贻误战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