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信息,华鲁恒升公司顺利通过重污染天气应急重点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认定,成为山东省唯一一家煤制氮肥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绩效A级企业。
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同时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6月29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在满足当地应急减排比例需求的同时,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指南》详细规定了39个重点行业环保绩效评级的实施细则,将企业分为ABCD四级绩效企业,其中达到A级标准的企业在重污染预警期间可不采取限产或停产等减排措施。这项政策对促进企业提高环保管理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有着积极意义,对我公司来说是一次难得的机遇。
接到上级通知后,生产部立即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绩效分级申报筹备组,包括领导小组、环保管理组、环保治理提升组、现场治理提升组、车辆管理组,由环保处统一组织协调,认真听取省、市、行业等各方面专家意见,严格根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山东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规范》《德州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细化分解落实各项工作,积极推动申报工作。
生产部从工艺水平、污染治理技术水平、排放限值控制水平、无组织排放管控水平、监测监控水平、泄漏检测修复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及运输监管等方面对标、对表,查漏补缺,精心准备,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评审要求。“两节”期间,环保处人员主动加班加点,生产部各部门通力协作,10月8日顺利通过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专家组现场审核,申报材料在国家生态环境部备案,10月21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对评级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重污染天气应急重点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的成功申报,进一步彰显了公司在环保方面的优质管理水平,保障了公司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的稳定生产,实现了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好契合。公司也将在稳定生产的同时,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强化环保管控,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助力德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再创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