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1年6月10日,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市华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建设年产30万吨多元醇及配套设施项目通过了政府部门组织的会办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多元醇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以丙烯、合成气和氢气为原料,生产多元醇,其中合成气、氢气由公司现有产业装置提供;计划建设期为18个月(不含前置审批、设计占用时间)。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销售收入为232,819万元,年均营业利润23,196万元(按正常年度平均销售价格测算)。详细情况,敬请参阅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多元醇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号)。
2021年6月10日,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张家港保税区2021年度第二次化工建设项目审批前联合会商会议纪要》(张保化审【2021】2号),同意本公司申报的建设年产30万吨多元醇及配套设施项目。
二、其他事项
根据下发的会办纪要,本公司后续将完备相关前置审批资料,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积极推进项目审批手续办理,及设计、建设等工作。本公司将按项目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三、备查文件
1、张家港保税区2021年度第二次化工建设项目审批前联合会商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