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宁夏润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轻烃产业链及氢气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十一公司-宁夏润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轻烃产业链及氢气综合利用项目-宁夏润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轻烃产业链及氢气综合利用项目1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仪电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采购内容和范围
2.1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
(1).标段(包)编号:XBFGS-NXRFXMB-2021-003/01
(2).标段(包)名称:十一公司-宁夏润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轻烃产业链及氢气综合利用项目1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仪电工程-标段包01
(3).采购内容及范围:合成氨装置:PSA压缩机厂房(SJG2020102)、合成气压缩及循环气压缩(ZY20063-2813)、装卸站台(ZY20063-2820)、冷冻工序(ZY20063-2815)、深冷制氮站(919.0.01)、机柜间(ZY0063-00)、变配电室(ZY20063-2830)等装置仪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最终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宁夏润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轻烃产业链及氢气综合利用项目1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工程仪电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2.2 计划工期: 136天
2.3建设地点:宁夏宁东镇宁夏润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区内
2.4施工质量安全要求:
(1)安装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98%,单位工程优良评率达到95%以上。 (2)人身伤亡事故为零 ,火灾爆炸事故为零,设备事故为零,交通事故为零。 (3)符合国家、行业规范。
2.5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方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且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须有近3年内煤化工业绩; (3)无重大金融借款纠纷、工程质量纠纷等情形;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报名时间:
2021-12-21 14:00至2021-12-26 14: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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