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三期10万吨BDO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成达公司-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三期10万吨BDO项目-PSA制氮机组成套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采购内容和范围
2.1 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
(1).标段(包)编号:E22002-B-INQ-40-005/01
标段(包)名称:成达公司-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三期10万吨BDO项目-PSA制氮机组成套设备
采购内容及范围:PSA制氮机组成套设备9套
2.2 交货期: 投标公司报最快交货期
2.3 交货地点: 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成达蓝山屯河三期项目部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见招标文件附件(报名通过后下载)
2.5 其他:
2.5.1 国产与进口物资均按DDP货到现场报价,含税、含必要备件及专用工具。 2.5.2 两年备件为选项报价,不计入总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金300万及以上,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 投标人须*注册。 3.1.3 本项目合格供货商名单中厂家。 3.1.4 满足项目相关的资质要求。 3.1.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 无财产纠纷。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报名时间:
2022-03-18 16:30 至2022-03-22 16:30(北京时间)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52283967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