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公众关注的惠州石化二期配套制氢设施优化改造项目即将启动建设。据悉,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6.76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345.07 万元。目前该项目环评文件正在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于5月18日前来信或来电向该局反映(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邮编:516001;联系电话:0752-2167979)。
据悉,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在 2003 年规划建设了石油化学工业区,该石油化学工业区是广东省 5 个石化基地之一,也是国家重点建设的七大石化产业基地之一。惠州石化二期配套制氢设施优化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为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海油惠州石化”),环评单位为青岛欧赛斯环境与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选址位于惠州市大亚湾 D1 地块中海油惠州石化现有工程预留地内,不新增用地。
“本项目为对现有装置的技术改造,主要工程内容新增装置为气化炉代替运行不稳定的现有气化炉。现有煤气化制氢装置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炼油区用氢装置的长期稳定运行,并且频繁开停车导致大量水煤气直接排放至火炬,造成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环评文件介绍称,中海油惠州石化现有煤气化制氢联合装置(POX 装置)是炼油二期工程中的一部分,与炼油二期工程同步开工建设,同步投入试运行。煤气化制氢装置运行以来,现有 E-Gas 气化炉由于技术原因,二段炉经常堵塞,导致气化装置需要频繁倒炉,甚至无法运行、装置无法连续达到设计产能。
为解决上述问题,中海油惠州石化计划将现有 3 台 E-gas 制氢设备由 2 开 1 备调整为 1 开 1 备 1 检修,并在此基础上增加 2 台国产化多喷嘴水煤浆制氢设备,1 开 1 备运行,并对配套设施进行适应性改造。适应性改造完成后,煤气化制氢装置的操作模式优化为 2 开 2 备 1 检修,保持氢气及合成气产品生产规模与原二期变更环评的设计规模一致,即年产氢气 15.14 万吨,年产合成气 11.90 万吨,煤气化装置设计规模不变,煤炭消耗量减少。煤气化下游相关的低温甲醇洗、酸性水汽提、硫磺回收等装置均不发生变化,进出物料和设计规模均不做改造和变动。
环评文件称,惠州石化二期配套制氢设施优化改造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和地方发展规划,符合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惠州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区规划。项目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先进的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和废气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符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经分析,改造后废气、废水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产生的影响较小,不会恶化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环境风险可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