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本项目气化一厂、气化二厂气化装置包括28台气化炉、备煤装置包括42台热风炉;气化炉、热风炉自2016年10月份投料运行至今,本体部分耐火材料脱落。下渣口更换、维修后需重新浇筑捣打料。为保证气化炉、热风炉长期稳定运行,需对气化炉、热风炉筑炉委外维修。
招标范围:包括投标人负责对28台气化炉进行整体或局部筑炉、烘炉,预估工作量约1145m2。负责对42台热风炉本体及出口管线进行整体或局部浇筑维修,预估工作量约527m2。投标方至少应为其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限额应以如下标准为下限:死亡、伤残人民币100万元/人;医疗费用人民币20万元/人。其他要求详见技术附件。
2.2其他: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
计划服务期:3年,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单台气化炉整体施工工期10天,单台热风炉施工工期5天。合同期内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累计总金额达到但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暂定总金额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合同执行,两者以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起至布公告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化工或电厂或冶金行业的工业炉或燃烧炉或气化炉或热风炉或锅炉的筑炉或内衬(耐火材料)维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5-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5-23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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